外资企业从事网上销售所需各项登记手续

发布日期: 2010-03-31 所属栏目: 外商投资

观点法律网   叶晨 律师

    自《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于2004年4月16日颁布以来,接受了大量外资企业有关从事商业批发、零售,尤其是店铺零售、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的咨询问题。网上销售作为其中较为特殊且具先进性的经营形式,受到更多的重视,现就咨询过程中答复整理如下,以供各位参考。
    首先,外资企业从事网上销售,必须具备的许可手续如下:
1、 取得商务部“通过互联网络进行零售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许可;
2、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通信管理部门颁发之“经营性互联网许可证”
3、 作为零售企业取得企业所在地经济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
4、 齐备上述审批许可后,依照《公司法》的要求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取得经营范围中包括“从事网上销售”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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