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的管理
发布日期: 2010-06-02 所属栏目: 投资融资
(1)单次出境(没有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
总额在5000美元以上10000美元以下的,审核材料: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存款证明或相关购汇凭证。如从直系亲属外汇存款中提取外币现钞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总额在10000美元以上的,审核材料:书面申请。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存款证明或相关购汇凭证。确须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的证明材料。
(2)单次出境(有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
审核材料:海关申报记录(申领携带证所需材料)。
(3)当天多次出境和短期内多次出境。(没有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
审核材料:海关出入境记录。(当天多次往返的出境人员,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金额不超过5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短期内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金额不超过1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
(4)当天多次出境和短期内多次出境。(有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
审核材料:海关申报记录。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汇发[2003]1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