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权证变更问题
咨询人: 洪鑫 来自: 上海 所属板块: 综合咨询 咨询日期: 2008-2-11
我和我丈夫婚前共同购买房屋,因当时在购买商品时要签订合同,是我和丈夫的姓名,然后在付款完后我就到外地工作去.在他患重病时我找到产权证.看见上面写上他侄子名字.我现在该什么办,而且我丈夫现在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G-view答复
答复人: G-view 答复日期: 2008-2-14
您与您丈夫的产权系各占50%的按份共有,因此首先需了解清楚他侄子取得产权共有的份额是多少,其次对共有份额的取得是基于买卖还是赠与?如果他侄子对共有份额的取得侵犯了你的共有权利,你有权主张无效。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没有法院特别指定,一般配偶或父母是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的行为可以产生直接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