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赔偿的依据
咨询人: 小薇 来自: 安徽 所属板块: 综合咨询 咨询日期: 2008-12-13
甲与乙约定,甲为乙买六个人共三百元的保险(应当是雇主责任险), 由乙雇佣六个人为甲砍山上木材(该山场树木是甲承包给乙的),期限三个月,结果,乙雇佣的人员中有一人砍树时受伤,该雇员起诉乙, 法院判乙赔偿该雇员医疗费等三万多元。事后才知甲并没有为乙购买六个人的300元保险费(甲乙双方有书面合同约定:甲为乙买六个人300元保险费)问:现乙依据该合同起诉甲赔偿其为雇员赔偿的三万元医疗费是否可以胜诉?
G-view答复
答复人: G-view 答复日期: 2009-1-07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对象是雇主乙,在甲乙双方有约定投保而没有实际投保的情况下,甲方的行为造成对约定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请求权利赔偿,具体金额等要看资料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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