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发布日期: 2005-11-12 所属栏目: 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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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当事人双方 甲方: (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乙方(员工): (住址、邮政编码、电话、身份证号)鉴于 乙方原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合同期限为年,现因原因,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共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正文 第一条甲方的义务 1、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约定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还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经济补偿金的确定标准及金额如下:; 2、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如甲方的商业秘密尚未公开,且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保密费的标准及金额如下:; 3、协助乙方办理保险关系转移、党团关系接续等与劳动关系解除相关的一切手续。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之前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则仍应对原协议予以遵守; 2、乙方不得为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3、返还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甲方的所有物品。 第三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中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相应义务的,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守约方可要求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第四条其他 甲乙双方从签订本协议起,原劳动合同即行解除。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