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高桥保税区普通外资贸易公司
发布日期: 2006-01-19 所属栏目: 相关知识
设立外高桥保税区普通外资贸易公司
一、企业名称
某某产品(上海)有限公司/某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某某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二、投资方要求
对投资方无特别市场准入要求,个人或者公司作为投资者均可。
三、最低注册资本
相当于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币(申请增值税发票的需要相当于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币)
四、设立前提
有合适的注册地址
五、经营范围
(保税区内以某某产品为主的仓储、分拨业务及其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及产品展示;)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禁止项目);保税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保税区内贸易咨询服务。
六、申请基本程序
报外高桥取得转报函―市外资委初审―商务部审批―工商登记―后续手续
七、办理时间
1.工商核名 4个工作日
2.办理注册地址 3个工作日
3.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15个工作日
4.后续手续 12个工作日
2.办理注册地址 3个工作日
3.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15个工作日
4.后续手续 12个工作日
八、设立费用
1. 行政收费(人民币6000-20000元之间,视注册资本而定)
2. 代理费用(依据企业投资规模和难度面议)
九、客户准备的主要资料
1.投资方企业开业证明复印件
2.投资方企业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投资方企业法人代表护照复印件
4.拟新设公司董事会成员护照复印件
5.拟新设公司董事会成员简历
6.列举新公司名称字号
7.租赁合同原件和产权证复印件
2.投资方企业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投资方企业法人代表护照复印件
4.拟新设公司董事会成员护照复印件
5.拟新设公司董事会成员简历
6.列举新公司名称字号
7.租赁合同原件和产权证复印件
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客户准备的资料有很多细节性的差异。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我司与客户签订的代理协议所附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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