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下月施行

发布日期: 2005-11-09 所属栏目: 热点咨询
      近日,国家商务部正式公布了《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办法对直销企业进行的业务培训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收取入股费,以及召开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等宣扬直销员以往收入等形式的变相培训都将被明令禁止。 

      “洗脑”式培训被禁止

      据了解,目前不少从事直销活动的企业,也以各种形式对新人进行变相培训或“洗脑”。按照此次颁布的管理办法,宣扬直销员以往的收入情况,宣扬大多数参与者将获得成功,或以召开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等形式变相对直销员进行培训等行为都被喊停。

      小区内培训也要叫停

      对于大多数从事直销的企业或组织日常活动隐藏于居民小区或私人住宅内的行为,管理办法对培训地点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按照该办法,直销企业应在本企业设有服务网点的地区组织培训,居民社区、私人住宅内、政府、军队、学校、医院等场所都被明令禁止。

      考试资料必须备案

      目前,大多数从事直销活动的拥有完备的培训系统,培训往往带有神秘色彩,直销人员也没有规范的考核。最新颁布的管理办法要求直销企业在进行培训时,应对授课内容进行录音,并完整保存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直销员考试试卷,录音资料、直销员考试试卷至少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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