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上海就业外国人如何申请居留许可

发布日期: 2006-02-07 所属栏目: 涉外就业
来上海就业外国人如何申请居留许可
 
许可事项:申请居留许可
办事机构: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办理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周一至周六
办理时间:上午9:00―下午5:00
联系电话:28951900
 
许可条件:
申请一年期居留许可
1、来沪任职或者就业人员;
2、来沪常住记者;
3、来沪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的人员。
以上人员的随行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父母可以同时申请办理与之相同期限的外国人居留许可。
 
申办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近期的2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2、提交在沪临时住宿证明;
3、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和签证;
4、提交市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18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申请人免交,居留许可过期后,但在3个月之内续办的免交);
5、提交单位申请公函;
6、提交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代表机构登记证;
7、总经理以下人员(或持《上海市居住证》B卡F类人员)应提交就业证和就业登记表、外国籍专家应提交专家证、常驻记者须提交记者证;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的人员需提供文化部或市文化局批准演出的批件、市文化局颁发的演出证;
上述各类人员的随行家属,除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和签证外,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应的材料。
首次申请,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再次申请,可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亲属代办。
 
办理程序及期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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