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
发布日期: 2006-02-07 所属栏目: 涉外就业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
行政许可事项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
办理机构: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办理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办理时间:周一--周六上午9:00--下午5:00
联系电话:28951900
行政许可条件:
来本市要求办理来往大陆签注的台湾居民。
申办材料 :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2、提交在沪临时住宿证明(1个月内签发的);
3、提交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办理程序及期限: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不满18周岁或7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
申请资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注:
注:来往大陆签注分为3个月1次或多次有效、1年1次或 多次有效,由申请人按需要申请,签注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算,但不超过证件有效期。
